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
现任梁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无锡市中小企业协会、无锡市锡商协会,无锡荣德生企业文化研究会法律顾问,特殊教育类等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合同审查、人事风险把控,股权变更等服务项目;并定期开展劳动合同、公司法等培训课程,为多家顾问公司减少诉累,获得当事人好评及信任。 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作为第一届律师协会妇女代表成员,专注婚姻家庭及儿童健康发展,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有丰富的婚姻家事诉讼经验。 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曾办理过多起复杂大型案件,如跨国诈骗类案件,毒品类案件,危险驾驶罪等,为多人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等,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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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汽车方向盘的行为无论可能引发何种程度的社会危害,皆被视为对公共安全的直接威胁,按刑法中公共安全犯罪定性。如未造成实质损害,将处以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若致人伤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将面临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致死刑的严惩,缓刑不适用。

抢夺驾驶人员方向盘极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行为直接干扰车辆正常行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即构成此罪。其高度危险性不容忽视,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死刑。

属于违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在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中,将以抢夺方向盘、拉扯驾驶人等方式妨碍机动车驾驶的行为纳入应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因为抢夺方向盘必然导致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即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也给公交车上的乘客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当然此处的抢夺方向盘如果情节严重必然可以根据《刑法》

属于违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首先早在公安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明确提及:在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中,将以抢夺方向盘、拉扯驾驶人等方式妨碍机动车驾驶的行为纳入应予处罚的行为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