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
张强律师:现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代理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拼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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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指信用卡用户未还清的信用卡欠款总额,不包含银行收取的利息、滞纳金和手续费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金额在5万至50万之间的被认定为“数额较大”,50万至500万的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超过500万的则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巨额是否能缓刑,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有没有悔过的态度、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社区的影响等。如果真心悔改并且没有再犯罪的风险,对社区的影响也小,可能会被判缓刑。但有累犯等法律规定不能缓刑的情况除外。积极还债、得到受害人的谅解等正面行为,也有利于缓刑的判定。

信用卡欺诈中的恶意透支金额就是持卡人未偿还的本金,复利、滞纳金等额外费用不算。经过两次有效催收,三个月内还没还的透支本金达到五万元以上,就算“数额较大”。要是金额在五十万到五百万之间,就是“数额巨大”,超过五百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诈骗中恶意透支数额判定复杂,需要分类计算。在立案前全额偿还且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在立案后至判决前还清的,视为情节较轻,可以减刑;在极轻微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恶意透支额以未归还的本金为准,不包括复利、滞纳金等银行费用。

数额在1万元以上。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