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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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安全是社会的底线,强迫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对其造成的伤害和影响更为严重,在刑法中对这种犯罪行为会进行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会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对施暴者进行从重处罚,例如犯罪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 我们需要一起努力,保护未成年人,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根据我国现行刑罚以及刑罚修正案对猥亵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国刑法明确区分猥亵儿童罪的轻重,轻微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者可至五年以上。刑期依据行为频次、群体性或公共场所作案、致伤或其他严重后果,以及恶劣手段和情节加重。猥亵定义为以非性方式对儿童施加不健康行为,以满足性欲或其他目的。

中国刑法明确区分猥亵儿童罪的轻重,轻微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者可至五年以上。刑期依据行为频次、群体性或公共场所作案、致伤或其他严重后果,以及恶劣手段和情节加重。猥亵定义为以非性方式对儿童施加不健康行为,以满足性欲或其他目的。

猥亵儿童罪中,暴力胁迫或非法手段强制猥亵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于公共场所或聚众猥亵行为,法律加重处罚,刑期可达五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侵害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