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
恶意串通逃避
债务最常见的就是通过
离婚的方式,将所有的财产给其中一方,而债务则归另一方。等到
债权人上门要债的时候,就以自己已经离婚,并且没有任何财产为借口,从而不还债。但对于债权人而言,若是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使
夫妻离婚了约定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但这样的约定也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
追债,要求其实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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