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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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名誉权和肖像权侵权赔偿时,要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损失、侵权方的过错程度和收益情况,以及精神和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要评估受害者的精神创伤,物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如果侵权涉及商业盈利,赔偿将参考侵权方的利润。

当公民肖像权受侵犯,可依法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声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还可寻求经济赔偿。禁止通过丑化、伪造等手段谋取私利。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制作、使用他人肖像,除非法律规定特殊例外。肖像作品所有人未经许可,不得公开或以任何形式使用他人肖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侵犯肖像权怎样证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而使用第二个是使用肖像权是为了获得商业利益。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权法律规定有自然人享有肖像上体现的人格利益的一种人格权,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关于诽谤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行为人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且情节恶劣;二是诽谤行为需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侮辱罪则是使用暴力等手段在公共场合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