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事务中心(上海站)负责人,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多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知识面广,实际应用能力强,拥有全国法院的诉讼实践经验,熟悉诉讼操作流程,担任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调解员以及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曾获得WHO-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支持记录等荣誉,尤其熟悉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知产案件、房屋征收纠纷、名誉权纠纷、婚姻家庭、公司纠纷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李晶律师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代理案件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为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资公司等。 成功案例 1、群诉案件: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与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纠纷进行出庭应诉,成功胜诉。 2、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代理著作权犯罪系列案件。 3、代理广东xx公司,广州xx公司等商标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理xx出版社、xx有限责任诉深圳xx公司,义乌xx公司等著作权案件,均支持原告的诉求。 4、上海xx制品有限公司诉广东xx公司、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系列案件。 5、上千万的民间委托理财纠纷等案件,成功制作调解书。 6、交通事故系列案件,其中也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调解,成功调解。 7、xx与北京xx公司合同商事仲裁,成功调解。 8、王xx与北京xx公司名誉权纠纷,张xx与上海xx数码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等案件,成功胜诉。 9、邓xx与李xx民间借贷案件经主持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陈xx与xx蒋民间借贷案件等多个民间借贷案件。 10、陈家一户房屋征收纠纷、宅基地征收等系列案件。 11、李xx、傅xx离婚等案件,以较快的时间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出具调解书离婚。 12、股东李xx与上海xx公司知情权纠纷、公司解散之诉等代理案件。 13、业主知情权纠纷等案件。 14、公司劳动仲裁案件,成功驳回申请人的赔偿金等系列劳动争议纠纷。 15、代理小朋友健康权侵权纠纷,成功调解,争取维护小朋友的利益。
咨询该律师
探讨侵犯著作权行为中违法所得是否应扣除成本的问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款,侵犯著作权罪的定义为,以不法谋取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无视著作人的授权,擅自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各类内容产品,以及非法出版他人享有首家出版权的书籍,未经制造者同意复制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亦或是制作并展示仿冒他人名义的美术作品。

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途径有:自行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和解,也可通过调解处理争议,调解应自愿。若协商、调解无果,可依据书面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对恶劣的侵权行为,权属人可上报或提请举报,提起公诉后可请求赔偿的民事诉讼。

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途径有:自行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和解,也可通过调解处理争议,调解应自愿。若协商、调解无果,可依据书面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对恶劣的侵权行为,权属人可上报或提请举报,提起公诉后可请求赔偿的民事诉讼。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和违法所得数额及情节达到犯罪标准。违法所得能否扣除成本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声誉或其他不良动机,则不构成此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是定罪关键,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旧书出租在不将其内容用做商业用途的情况下不算侵犯著作权,已经出版过的图书或音像制品,已经被出售的就等于付过版权费了,不利用其内容做商业用途就不会触及版权问题。若是依旧不知道旧书廉价出租是否侵犯著作权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