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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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招摇撞骗罪虽然没有具体金额标准,但只要有人冒用国家公职人员名义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就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非法利益损失、不良影响程度以及冒充对象特征等因素。

招摇撞骗罪金额的认定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的金额标准并未明确规定。犯此罪者,一般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指为非法获利,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职称,通过欺骗获取他人信任,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正常职能。

招摇撞骗罪的涉案金额判定主要依据三个标准:涉案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该罪行涉及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非法获取利益。对涉案金额巨大的招摇撞骗者,可判3-10年有期徒刑,同时考虑非法利益、社会危害性和冒充对象等因素。未构成犯罪的冒充行为,将面临15天以内行政拘留、最高200元罚款或告诫。构成招摇撞骗罪需有足够的社会危害性实际结果。

招摇撞骗罪涉及金额无明确规定,但量刑标准明确: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指冒充国家机关人员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