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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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能否进行调解对于公共及私人财产的损毁问题,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治安调解得以解决。就涉及到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打架、斗殴乃至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若其情节相对较轻,则公安机关有权力对其实施调解处理。在经过公安机关开展的调解工作之后,倘若当事人双方彼此达成了协议,那么将不会对此类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故意毁损他人财物罪能否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当然可以理解和体谅,依照法律精神,当涉及一些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损害财产事件时,只要情节相对轻微,我们便有可能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即便这些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比如在主观上故意实施了对公共或私人财产进行损毁的行为,也可以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其低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允许进行和解。

故意损毁财物罪属公诉案件,不可调解,刑法未明确具体金额标准,各地执行存在差异。福建地区,“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五万以上为“数额巨大”。自诉案民事赔偿可调解,但量刑无调解空间。法院对自诉案件可调解,自诉人与被告达成和解或撤诉可结案。除特定例外情况,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调解。

可以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损毁财物案件,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即使构成犯罪,也会根据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犯罪也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故意损毁财物罪属公诉案件,不可调解,刑法未明确具体金额标准,各地执行存在差异。福建地区,“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五万以上为“数额巨大”。自诉案民事赔偿可调解,但量刑无调解空间。法院对自诉案件可调解,自诉人与被告达成和解或撤诉可结案。除特定例外情况,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