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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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你俩就得自己商量着来,要么补充协议里把利息说了算,要么按你们平时的做生意方法、习惯,或者看市场上大家都怎么给利息,总之就是这样去确定利息。那要是借款合同里头根本就没提到要给利息这事儿,或者模模糊糊的搞不清要给多少利息,你们两个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时候,这个借款就得当成是无息贷款了。

依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就是那个六百六十八条规则,借款协议得给力点,用文字写下来。里头儿得写明白什么类型的钱、用哪种货币交易、能用到哪里去、多少钱、利息怎么算、啥时候还回去等等这些事情。咱们看这个借条,要是上面没写清楚日期的话,那可能就有点小问题了,因为一般的借款协议都得有个成立的日子。

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清楚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的话,或者说约定得模棱两可,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你还债期限结束后开始算起,大概有半年。另外,如果你和欠钱的人在借条上没明确你们什么时候要还这个钱,也就是说你们约定得很模糊,那么保证期间就会从你要求他还钱的那个时间段开始算起。所以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明期限,那担保人的责任就要按照上面说的这些来确定保证期间了。

假如你手上的那个借条上面完全没写什么还款日期,或者虽然写了但写得不清不楚的那种情况下,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还是没法准确地知道到底啥时候该还钱的话,那这个时候,作为贷款人的你就有权利去提醒、催促这个借款人赶紧把借的钱还给你。这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借条上面没有清楚明白地写出什么具体的还款日期来,那作为贷款人的你就有权利让借款人把借的钱还给你。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下第六百六十八条之规,借贷两方之间的协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呈现,其内文通常包含借款的起始及截至时间等关键信息。若借据之上未能明确标注有关借款期限的具体数字,则方面可能对借贷合同的整体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实践过程中,如遇借据缺乏借款起止日期相关信息,可采纳以补充协议或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途径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