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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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能否豁免支付精神损失费该问题并不绝对,若被害者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将无法寻求精神损失费用的主张,而在此情况下,倘若仍然支持精神损失费的提出,无疑将会导致司法公正的丧失与公平性的破坏。反之,若被害者决定单独发起民事诉讼程序,那么在刑事审判阶段已然结束之后,被告方对赔偿的主动意愿以及可能实现赔偿的可能性将显著降低。

精神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失责任判定的关系精神损害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处理确实需要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配负担。此项安排意味着,当我们探讨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时,我们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侵权责任的比例大小、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侵权者的主观过失程度、其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侵权行为的实施手段、发生场所及行为模式等具体情节。这些要素均是决定赔偿责任的关键所在。

在故意伤害的案件中,涉及到精神抚慰金的赔付问题是较为复杂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是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的。而要是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倒是有可能获得赔偿。这主要是因为刑事诉讼主要关注的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民事诉讼则会综合考虑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受害者所承受的痛苦,以及肇事者的过失程度等因素。

故意伤害罪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其法律依据主要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赔偿范畴,而应在民法典框架内处理,主要在民事诉讼中予以考量,涉及物质损失如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的赔偿。

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发现配偶不忠可提损害赔偿。精神伤害补偿金受多因素影响。遇婚外情,立即取证并请律师协助起诉,掌握法律流程保护权益。精神损失费仅是部分赔偿,还可能涉及财产分配、抚养权等。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援助,全面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