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
刘琳娜律师,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负责人),吉林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特邀监督员,吉林市非公企业发展服务团成员、吉林法学会常务理事。代理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刑事案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千余件,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善于处理各类诉讼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实战能力强,案件胜诉率极高。历年来代理的案件无一例当事人投诉,目前已经成为吉林地区百余家律师事务所中首位年轻的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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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侵权导致的轻微身体伤害,受害方若无理取闹并拒绝出院以索求高额赔偿,我们应先尝试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有权拒绝支付额外医疗费用,并请对方依法起诉,由法官公正裁决。我们需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必要开支及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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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是民法中的两大核心权利。人身权益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如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誉、肖像和荣誉等权;财产权益则主要涉及亲权、配偶权和亲属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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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侵权行为发生时,原告没有实际误工损失,法庭将不支持被告赔偿误工经济损失的请求。根据相关法规,侵权者需承担包括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贴等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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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是指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未满十八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其中十六周岁以上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虽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可独立进行纯获利或符合其年龄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