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是否增加了股东财富
时间:2025.02.0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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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全部收购公司股份,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就按照
持股比例分割。
变现后大于原有股份就增加了股东财富。
反之,则不会增加股东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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