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太学律师事务所
张宇 律师,黑龙江太学律师事务主任.合伙人,担任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民政厅法律顾问。主要办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类,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方向,张宇律师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善于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并能采取灵活的策略和方案,以期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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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所约定的最高月利率,根据法规,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双方自愿达成的利率条款受法律保护。利息是货币使用权费用,放款方因提供借贷货币或资本而获得的报酬,应在此范围内合理约定。

根据相关法规,民间借贷月利率三分之一并不合规。 首先,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出四倍利率部分的利息,法院将支持此请求。因此,民间借贷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利率合规,以维护双方权益。

月利率最多不能超过借贷关系成立时一年期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4倍的是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定范围内月利率由借款人和出借人自行协商确定,下文将详细介绍民间借贷月利率最高多少。

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标准,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国家支持的违约金最高利息比例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