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高端诉讼领域,成为高端诉讼引领者。建所以来,天习一直坚持“最专业、最精通”的理念,遵循“在诉讼领域做到最好”的发展战略,专注于高端诉讼,为客户提供“诉讼+仲裁+执行”三位一体的全流程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天习律所坐落于广州第二CBD核心位置,即黄埔临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西接广州国际金融城,北与千亿商圈对望,南望琶洲商圈,东接黄埔科学城,具备天然的城市向心力。天习律所秉承彼此自由、互相成就、实现梦想的价值观,以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和统一的信息化系统,为客户提供高端的法律服务,助力每一位同行者实现自我价值。 天习律所拥有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基于案例大数据、诉讼可视化、模拟法庭等现代诉讼技术和手段,在各级人民法院及主要仲裁机构有着令人称羡的出色成绩。天习代理的案件中有部分载入优秀案例和核心刊物,部分案件更是被法院确立为指导案例,在审判领域发挥指引作用。 天习律所参与公益诉讼,创设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法律专业自媒体——例如“广州法律咨询”“广州劳动法律咨询”“离婚法律咨询网”等微信公众号,持续分享原创专业文章,传播诉讼正能量,已拥有数万订阅用户。天习收集、梳理、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作为办案指引。 天习律师受到业界广泛认可,他们有的是业内翘楚,多次获得行业奖项,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有的在境内外公司、涉外机构、金融机构拥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律所各专业部门均由熟悉该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合伙人和律师团队组成,精细化分工,标准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高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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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集资的司法实践区分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上存在显著差别。非法集资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企图永久性地非法占有社会公众的资金,这种行为带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然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则仅仅是暂时占用投资者的资金,他们承诺并有意图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侵犯的客体不同。侵犯的对象不同。诈骗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集资诈骗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客观方面不同。诈骗数额不同。诈骗的数额一般都比集资诈骗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诈骗的起刑点比集资诈骗的起刑点低。犯罪主体不同。

1.处理上不同,两罪对构罪的数额存在差异,决定了处理上的区别。非法集资3000元不构罪,诈骗就有可能构罪。2.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两者区别主要是: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一个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在于:非法集资涉及向两个及以上人群集资,通常超过法定人数限制,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80人;而非法融资则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资金,如伪造证件欺骗银行获取贷款。众筹则是一种合法的、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集资方式,不涉及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