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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2.03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892人
律师解析: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
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
收养人的条件为: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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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杨帆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法律功底扎实,为人热情真诚,谦和有礼,对待案件认真负责,协调沟通能力强,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能力卓越,多年来大量的案件积累,使得杨帆律师能够迅速判断分析案件脉路,给出精准切入方案,结合高超的庭审技巧,为数百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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