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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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其负债的偿还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共同利益所引起的债务;其次为员工的薪资、工伤补偿与抚恤金等;再次则是对社会保险机构的欠款以及相应的税收款项;最终剩下的部分将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务。若在同一偿还次序内存在多个债权人,则按照各自应得的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申请破产所需满足的特定条件在本法律规定中,作为企业申请破产必须满足两个重要前提:其一是在经营状况上要同时满足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现有财产已明显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其二则是明示商行已经具有明显的偿债能力匮乏。当法院对整个商行实际运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得出确切结论之后,若认定该公司确实完全符合以上提到的破产条件,方可依法宣布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企业面临倒闭且无法支付员工薪资时,员工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薪资在破产清算中具有优先权。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员工工资、医疗费等将优先得到清偿,其次是社保费、补偿金,然后是其他社保欠费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欠债还钱。得先清查资产,算算账,然后按照法定顺序还钱。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得先给,员工工资、社保费、税款也不能少,最后才轮到一般破产债权。这过程得公平公正合法,大家的权益都得保护好。

一般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直接用破产程序,因为投资人得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企业还不了到期的债务、资不抵债或者明显没有能力还债了,就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用类似破产的处理办法,来公平地清理债务,保护各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