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著作权法》保护众多艺术形式,包括文字、口述、音乐到数字作品等,涵盖财产权与精神层面,共有人身权(9项)和财产权(17种)。著作权实质上是创作者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独特许可权利,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皆可享有。在中国,著作权通常称为版权。

著作权主体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类,创作者无论年龄、智识均可成为主体。智慧结晶者常态下为主事人,但法人或组织因资源贡献也可取得版权。按取得方式,著作权主体分原始和继受两类。原始著作权人是创作完成时即获权益者,而继受著作权人则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获得权益,两者在权益范围和防护方式上有所不同。

中国法律严惩未经许可的侵权行为:包括非法出租具有版权的视觉、听觉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复制品,以及擅自使用他人出版物的版式设计,除非有特别规定。出版者权益不容侵犯。

著作权原始主体为作者,包括个人及在特定情况下可视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实体。作者定义为直接参与并贡献于创作过程的个体,通过语言、文字、颜色、线条等表达独特风格和特色。无其他证据时,作品上签名者视为作者。

侵害版权犯罪涉及四个要素: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版权管理制度和作者权益;客观上通过手段侵犯版权及相关权益,且情节严重;主体为具备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出版、发行单位;主观上故意侵犯版权,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