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把孩子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但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2、......
父母是未成年的当然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
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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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用应根据父母双方的月收入或年收入,甚至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的20%-30%来确定。若需抚养两个或更多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子女在离异后依然能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同时也避免了对父母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这样的规定既公平又合理,有助于维护离异家庭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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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一岁左右面临离婚,且女方未就业时,法院多从孩子成长角度考虑,倾向于判给女方抚养权,因孩子此时需要母性和亲情的陪伴。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家庭环境、教育水平及照料能力等因素。若女方虽无固定工作但有足够经济能力、稳定环境和关爱孩子的能力,法院可能判给女方;反之,若女方经济条件较差或无法提供稳定环境和关爱,法院可能判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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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监护问题中,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通常以协商为主,双方根据现实和便利性商定。规定还需考虑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业。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探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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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未婚父母可以协商决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但不得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即使未婚父母协商解决了抚养权问题,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