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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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指员工履行职务时的活动,代表公司名义,与公司业务相关且符合公司利益。个人行为则是以个人需求或私利为出发点的行为。法律上,判断界限在于是否代表公司、与公司业务关联及是否符合公司利益。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规定,合法履职,不得滥用权力。公司和股东应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遵循法律,保护公司利益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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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员工应审视自身是否知情并参与。若明知故犯,应负法律责任;若毫不知情或未参与,则通常不会担责。为证明无罪,员工可提供相关证据,如不知情的证明或未参与的证据。建议员工保持警觉,遵守法律,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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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类案件中,若行为人召集他人参与犯罪活动,可能构成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面临刑法严惩。若仅为受害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非法集资资金不受法律保护,政府将追讨所得款项。无法清偿时,损失由受害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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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参与者痊愈后,定罪量刑需考虑伤势程度。若被害人渎职情节轻微,或可免予起诉。但如犯罪事实严重并造成社会危害,则须依法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会综合考量参与者行为、伤势等因素,确定罪名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