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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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表现为:无许可使用相同或高度相似商标于同类或类似商品,导致混淆;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制造或销售商标标识;未经同意修改并使用商标;协助他人侵犯商标权,或对商标造成非单纯形式损害。

商标使用权不当主要表现为:私自篡改注册商标的样式或设计,擅自变更所有权者信息;无授权的商标转让行为;商标注册者消极怠用,连续三年未实际使用,或以低质商品冒充优质品牌,误导消费者。

商标侵权常见形式包括:未经授权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销售侵权商品、制作并买卖假冒商标标识,擅自更换或再售已改标商品;以及提供侵权行为支持。任何实质性损害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被视为违法。务必注意保护自身商标权益。

商标侵权包括恶意抢注未注册知名商标、仿冒或复制其他驰名品牌、侵害他人先在性权益、将他人商标注册为企业商号、将商标作为互联网域名注册、过分凸显企业商号装潢设计侵权、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过于相近的未注册商标,以及恶意抢注或欺骗手段注册他人商标等。明知侵权仍销售侵权商品的企业亦属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合法使用:首先,可以直接在产品表面或外部包装上展示商标;其次,在包装容器上印刷商标也是一种常见方式;此外,在交易文件、广告宣传材料以及展览会上展示商标也是有效的运用途径;最后,商标还可以在与产品相关的其他商业活动中得到运用。这些途径有助于提升品牌知名度,保护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