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
债务和费用负
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
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
赔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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