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若严重失职,涉及以下情况应追究刑事责任并立案起诉:一是导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超50万元;二是使单位破产、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被吊销执照、关停、撤销等;三是其他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但已进行弥补,如果损失已经挽回,则可以不被定性渎职罪。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侦查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