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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逃跑以后怎么处理

时间:2025.07.30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298人
律师解析:
1.酒驾逃跑
血液酒精含量在20mg/100ml-80mg/100ml之间,按交规暂扣驾照半年,罚款1000-2000元。
若曾因酒驾受罚又犯,拘留10日以下,罚款同前,吊销驾照。
2.醉驾逃跑:
血醇含量超80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罚金
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追究刑责,5年内不得重考。
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加重。

案情回顾:

小胡酒后驾车回家,途中遇到交警查酒驾,害怕受罚于是逃跑。交警通过追踪将其拦截。经检测,小胡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酒驾逃跑。小胡曾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他对处罚不满,认为自己虽逃跑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再次重罚,与交警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是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小胡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且曾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再次酒驾逃跑,应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小胡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由认为不应重罚没有法律依据,法律并未规定酒驾逃跑未造成严重后果可减轻处罚,且他有酒驾被处罚的前科,应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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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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