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参与赌博且涉案金额达到六万元,依法应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需缴纳罚金。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直接故意,并以获取金钱利益为目的。仅因消遣或增进人际关系等非经济目的赌博,不构成犯罪。但只要有获取金钱利益的目的,无论是否获利,均构成赌博罪。

第一条,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视为聚众赌博: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5千元以上;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总额50万元以上;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20人以上;4)组织10名以上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 第二条,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作为代理人接受投注,均视为开设赌场。

第一条,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视为聚众赌博: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5千元以上;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总额50万元以上;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20人以上;4)组织10名以上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第二条,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作为代理人接受投注,均视为开设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