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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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根据《证据规定》的一般规则,谁主张相应的事实,谁就应当对该事实加以证明,在该事实真伪不明时,没有能够证明这一事实的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要看是什么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关键依据包括:医疗费用以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票据为准;误工费根据有无固定收入及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按生活费标准;残疾补偿金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居民收入,年限根据年龄减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考虑治疗建议、使用者寿命及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普及性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受害者出院时需准备的赔偿申请凭证包括:身份及居住证明、责任认定书、病历及费用发票、停工及收入证明、护理及交通住宿费用凭证、营养补充证明、司法鉴定报告及费用发票,特殊情况下还需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等。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向责任方索赔:医疗费(含诊疗、药物、误工补贴等)、误工费及护理费(因伤无法工作或学习)、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及辅助工具费(如伤残)、赡养费及教育经费(对家庭成员)。若不幸身故,家人可索赔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处理后事的合理费用。此外,个人财产损失也应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