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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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有房产拆迁时,对于财产的分配,一般来说,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和面积进行补偿,这些补偿被视为共有财产,需要平均分配。不过,基于户口等其他因素获得的额外补偿,其归属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需求等因素来进行裁决。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夫妻间明确规定了财产归属问题的前提下,若其中一方在外背负了相应的债务,且债权方已知晓此项约定的,则应当仅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然而,如果债权人并不了解这一约定的话,那么无法证明其为个人债务的部分,就会被认定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所累积的债务,相关责任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关于如何明确夫妻共有的财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双方所获得的工资以及奖金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其次,同样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也应被判定为共有财产;再次,对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独享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最后,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通过继承或者赠予方式所获得的财产,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被视为非法行为,当事人可能面临丧失部分或全部财产分配权的法律风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夫妻中有一方故意隐瞒、私自转移、肆意买卖、恶意损毁、无度挥霍共有的夫妻财产,甚至通过欺诈手段编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侵吞另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终止并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将对实施不当行为的一方予以相应处罚,即酌情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甚至取消其财产分配资格。

夫妻共财制的认定方式及标准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夫妇在婚姻关系中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这其中通常涵盖以下几种形式的财产:1.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劳动所获取的收入以及购买的各类资产;2.一方或者双方从继承、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3.一方或者双方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者双方在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5.一方或者双方所拥有的债权;6.一方或者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