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合同金额不能小于中标金额。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发出30天内,按
招标文件和
投标文件
签合同,不得另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中标金额是实质内容之一。
2.合同金额小于中标金额,可能变更合同实质内容,违反法律,导致
合同无效,招标方或被
处罚,造成损失需
赔偿。
3.特殊情况如
不可抗力,经法定程序,可依规调整合同金额。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公司参与一项项目投标并成功中标,中标金额为500万元。然而在
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小何要求将合同金额改为450万元。小许认为合同金额不应小于中标金额,而小何则觉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金额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本案中若将合同金额从500万元改为450万元,可能构成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
2、这种变更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招标人小何还可能面临
行政处罚。若给小许所在公司造成损失,小何还需承担
赔偿责任。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且经过法定程序,合同金额可按规定调整,但本案未提及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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