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讼时原告1个月未提供
证据,
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若在
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依规定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这对原告主张不利。
2.若有正当理由,像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收集,原告可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3.即便过了举证期限,若对方同意质证,证据仍可能进入
诉讼程序。
原告要重视举证期限,及时充分提交证据,避免不利后果。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要求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小朱一个月未提供相关证据。小朱称自己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
收集证据,而小胡则认为小朱无正当理由
逾期举证,该证据不应被采纳,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是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供证据且无正当理由,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该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会明确告知
当事人,超期无合理说明对其主张不利。
2、若小朱存在正当理由,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收集证据,其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3、即便过了举证期限,若小胡同意质证,该证据仍有可能进入诉讼程序被审查。所以小朱应重视举证期限,及时、充分准备并提交证据,避免逾期举证带来不利后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