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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情侣以夫妻名义同居算重婚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862人
律师解析:
1.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
重婚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违法行为,结婚包含法律婚和事实婚。
若周围人都觉得二人是夫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就可能触犯重婚罪。
2.双方无配偶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重婚,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判断是否重婚,关键看双方有无配偶。
有配偶还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建议咨询律师,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合法夫妻。后来小朱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婚;但小朱觉得只是同居,不算重婚。而小静和小何均无配偶,他们也以夫妻名义同居,小许认为他们这种行为也算重婚,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胡的情况,小朱已有配偶小丽,又与小胡以夫妻名义同居,周围群众也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婚,其行为属于有配偶者再与他人形成事实婚的违法行为。
2、小静和小何双方均无配偶,单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重婚,不过他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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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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