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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情形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26人
律师解析:
1.监护权可被撤销的情形包括:
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像伤害、虐待等;
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使被监护人陷入危困;
严重侵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如挥霍财产;
利用监护之便侵害其利益的其他情况。
2.若出现监护人长期不管孩子致其生活无着等怠于履职情况,利害关系人能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3.法院查实符合撤销情形后,会撤销原监护人资格,指定新监护人,保障被监护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小胡的监护人,但小朱长期对小胡不管不顾,小胡生活无着,处于危困状态。小胡的亲属小许认为小朱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影响了小胡的权益,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小朱的监护权。小朱则辩称自己虽关心不够,但不构成撤销监护权的条件。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本案中小朱长期对小胡不管不顾,使小胡生活无着,符合此情形。
2、若法院查实小朱确实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小胡危困的情况,将依法撤销小朱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以保障小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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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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