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网络
非法集资诈骗200万,依法律规定属
数额特别巨大。
2.
从犯在
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会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罚。
3.数额特别巨大的非法集资诈骗,
法定刑是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还会有
罚金或
没收财产。
4.从犯可能在法定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从轻幅度不同
判刑有别,最终
量刑由法院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通过网络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在
共同犯罪中,小朱是
主犯,策划并组织整个诈骗过程,小李和小胡起次要辅助作用。他们共骗取金额达200万。案件侦破后,对于小李和小胡作为从犯该如何量刑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在法定刑基础上大幅从轻,有人则觉得从轻幅度不宜过大。
案情分析:1、依据《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网络非法集资诈骗2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小朱作为主犯,应按此
量刑标准处理。
2、小李和小胡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最终量刑需综合全案各种情节,若认定为从犯且具有从轻情节,可能判处十年左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从轻幅度较大,可能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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