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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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借款但未告知另一方,那么需要判断这笔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双方同意的用途。如果没有,那么这笔借款将被视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如果用途不明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裁决。

当面临离婚时,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并不知情,需要探究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如果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不知情的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在处理离婚时的财务和债务问题时,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庭来解决。在法庭上,法官会依法进行公正的裁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对方不知道,那离婚后一般由借款人自己还。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对方也可能要还钱。

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时,若一方背着另一方欠下债务,且该债务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并非为了共同生产经营,也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愿,那么不知情的配偶通常无需还债。具体判断时,我们会综合考虑债务金额、家庭经济状况、夫妻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交易习惯等因素。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要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借款,需要确定债务的归属。如果债务不在家庭正常运转、共同生产经营范围内,也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思,那么它会被视为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的配偶在离婚时无需承担还款义务。不过,在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