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借款用于筹备婚礼、购置婚房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这笔
债务通常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
2.要是借款仅为男方个人使用,比如为满足个人特殊喜好而支出,那么一般由男方负责偿还。
3.若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借款由自己偿还,那就由男方父母承担还款义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举办婚礼,婚礼花销较大,小朱父母为了给二人办体面婚礼向外借了一笔钱。婚后债主找上门要求还钱,小朱认为这笔钱是父母所借应由父母偿还,小丽也支持此观点;但小朱父母觉得钱是为儿子儿媳
结婚所借,理应由小朱和小丽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角度看,
借款合同具有相对性。如果借款是以小朱父母名义所借,并且债主也是将钱出
借给小朱父母,那么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还款义务主体是小朱父母。
2、虽然钱用于小朱和小丽结婚,但这并不当然意味着小朱和小丽要承担还款责任。除非小朱和小丽与债主或小朱父母有新的约定,比如明确表示愿意共同偿还,或者将
债务转移给小朱和小丽,否则小朱和小丽没有法定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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