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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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票的法律归属视取得时间:婚前获得视为个人财产;婚后得来通常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婚姻期间财产的法定原则,时间点对财产性质有决定性影响。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婚前取得的股权则为夫妻一方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或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则该股权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取得股权,但婚后夫妻双方将其约定为共同财产,则该股权也属于共同财产。

个人股票需要确认是不是婚姻之前的还是夫妻存续之后的,如果是之前的,股票收益就是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股票收益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中有一方借钱去炒股所形成的债务,除夫妻明确有约定且第三方知情外,一般情形下视为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要看具体情况。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