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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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有为他人提供伪造护照的行为,涉案金额在10~20万元之间的,需要按照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为对方提供了伪造或变造的护照,通行证等相关出入证件,就构成了刑事犯罪,构成犯罪以后,对当事人的判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他人提供变造的护照在5份以上的,可以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