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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医药费怎么赔

时间:2025.07.2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832人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下,医药费先由交强险赔,有责赔1.8万,无责赔1800元。
2.超出交强险部分,若双方都是机动车,主责方赔70%,次责方赔30%;
若一方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主责赔80%,次责赔40%。
3.比如5万医药费,交强险赔1.8万后剩3.2万,若双方机动车分主次责,主责赔2.24万,次责赔9600元。
若有商业三者险,主责方承担部分可按合同赔付。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与小胡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小朱负主责,小胡负次责。此次事故造成小胡受伤,产生医药费5万元。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胡认为小朱应承担全部剩余医药费,而小朱觉得应按责任划分赔偿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有责1.8万元,所以先由交强险赔付1.8万,剩余3.2万。
2、因为双方均为机动车,主责方一般承担70%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30%,所以主责方小朱应赔3.2万×70%即2.24万,次责方小胡应赔3.2万×30%即9600元。又因小朱有商业三者险,其承担部分可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付。小胡要求小朱承担全部剩余医药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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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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