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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认定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7.2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92人
律师解析:
1.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地标准因经济状况有别,达到该数额一般认定为盗窃罪。
2.多次盗窃
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不考虑每次是否既遂,也不论财物价值多少。
3.入户盗窃
进入像封闭院落、牧民帐篷这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住所盗窃。
4.携带凶器盗窃:
携带枪支管制刀具等违禁器械,或为犯罪带足以危害他人安全的器械盗窃。
5.扒窃
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偷他人随身财物。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两年内实施了四次盗窃行为。第一次在某居民家中盗窃财物价值八百元;第二次在公交车上趁人多扒窃了小胡的钱包,内有现金五百元;第三次在商店内,小朱携带一把管制刀具进行盗窃,但未窃得财物;第四次进入小丽居住的封闭院落盗窃了价值五百元的物品。小朱认为自己每次盗窃数额都未达到较大标准,不构成犯罪,而警方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不要求每次盗窃行为都既遂,也不论财物数额大小,小朱在两年内盗窃四次,符合多次盗窃情形。
2、小朱在公交车上扒窃小胡钱包,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构成扒窃。
3、小朱携带管制刀具进行盗窃,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4、小朱进入小丽居住的封闭院落盗窃,属于入户盗窃。因此,小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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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构成盗窃罪的五种情形是: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入户盗窃。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 更多>>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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