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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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信用卡诈骗罪,其共同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大小,无论在现行法律条款还是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未明确定义。然而,通常情况下,涉案金额将被视为何种程度的法定刑罚惩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所涉及的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范畴(一般认为是金额在五千元及以上者),那么当事人便涉嫌构成此类犯罪。

对于诈骗主犯,即使涉案金额较小,也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细节来定罪。如果金额不大,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院会考虑嫌疑人的悔罪、自首等情节,全面衡量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判断合同诈骗罪的既遂金额时,需要研究嫌疑人的诈骗行为,特别是对特定金额的控制。如果诈骗导致受害人失去财产的控制,就可以视为既遂。但最终的判断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情节和后果。

关于合同诈骗罪之涉案金额起点并非固定不变,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其相关规定的制约,与特定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密切关联。在实践中,若涉案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程度【刑法一般将此程度认定为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以上】,才有可能构成该罪名。至于具体的涉案金额大小,则需依据当地司法机构出台的相关解释以及特定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加以判断。

倘若行为人由于涉嫌诈骗而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通常不得少于一千元。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我们可以明确看到,若采用保证金方式来实施取保候审的话,那其起始金额必须是人民币一千元;如果取保候审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那么其需要支付的保证金起点则为人民币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