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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认定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29人
律师解析:
1.主观故意
债务人债务到期前后突然转移财产,又给不出合理理由,就可能是恶意逃避债务。
债权人起诉后,债务人马上把房产过户给亲属。
2.行为时间:
恶意转移通常发生在债务产生后。
要是在债务形成前合理处分财产,一般不算恶意。
3.转移方式:
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低价转让,都可能是恶意转移。
比如把房子免费送人,或百万房子十万卖掉。
4.权益影响:
若转移财产让债务人没钱还债,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通过诉讼撤销转移。

案情回顾:

小胡向小朱借款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胡一直未偿还。小朱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起诉。就在小朱起诉后的一周内,小胡将自己名下一套市值80万元的房产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其亲属小许。小朱认为小胡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遂向法院请求撤销该房产转让行为。

案情分析:

1、从主观方面看,小胡在小朱起诉后迅速低价转让房产且无合理理由,可认定其有逃避债务的故意。
2、从行为时间上,小胡的财产转移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并到期未还,小朱起诉之后,符合恶意转移财产的时间特征。
3、从财产转移方式上,小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常见方式。
4、从对债权人权益影响看,小胡转让房产使自己责任财产减少,无法足额清偿对小朱的债务,损害了小朱的利益。因此,小朱有权通过诉讼撤销该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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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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