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经鉴定为
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担主责,需
赔偿事故产生的
医疗费,计算时按
人身损害治疗费用凭据支付,不包含原发病费用,结案后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
医疗费用支付。
2.双方都有过错,像患者隐瞒病史等,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可协商、调解或
诉讼确定责任比例与医疗费承担份额。
3.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有过错,适用
侵权责任规定,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小朱
家属认为这是医疗事故,要求医院承担全部医疗费。医院则表示小朱曾隐瞒部分重要病史,双方都有过错,不应由医院承担全部费用。双方就医疗费担责问题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若经鉴定确属医疗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承担
主要责任,需赔偿小朱因医疗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且医疗费按对小朱人身损害治疗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若双方都有过错,像小朱隐瞒重要病史这种情况,需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来确定双方责任比例及医疗费承担份额。
3、若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一定过错,可能适用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医院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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