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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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中造成他人死亡并非皆须取得受害者亲属的和解书方可结案,然而,当司机驾驶车辆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产生时,其不仅仅涉及到对交通肇事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案件审判的问题,还包括了与之相关的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环节。倘若能得到受害者亲属的谅解,那么针对刑事部分的判决可能会得以从轻或减轻。因此,努力争取得到受害者亲属的和解书对于整个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

驾驶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无谅解书的情况下是否会面临实际刑罚驾驶车辆致他人死亡若已构成犯罪,即便受害人家属未提供谅解书,被告人仍需面临牢狱之灾。当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且肇事方在事故中负有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时,便涉嫌犯下交通肇事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关于开车致人死亡并进行和解之后是否会留下犯罪记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若公安机关尚未立案调查此事,那么您便有机会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定,这样一来,就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犯罪记录。然而,当公安机关开始对此事件展开调查时,即便你们双方最终也得以达成和解,但您仍需向公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撤销案件的申请。假如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和解且公安机关已经正式立案,那么您可能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交通参与者对当值警务人员所出具的责任判定文件存有疑义,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经过严格的审查流程之后,若确认原先的责任判定有误,则会予以修正与更正。

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而达成谅解协议的情况下,归案后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得到适当的减轻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