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出纳,
挪用公款5万以上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构成挪用公款罪。
一般判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情节严重,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不退还,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
2.
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出纳,挪用本单位资金5万以上超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构成
挪用资金罪。
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数额巨大,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出纳,在工作中,小朱挪用了单位资金6万元。对于小朱的身份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小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小朱将这6万元用于了营利活动;也有人认为小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这笔钱小朱挪用已超过三个月未还。单位发现资金被挪用后,将此事诉诸法律。
案情分析:1、若小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挪用公款6万用于营利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
构成要件,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若小朱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挪用本单位资金6万超三个月未还,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数额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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