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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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1.首先会先暂时把你的车给扣下来,大概要等20天左右吧,不过如果经过批准的话,还可以再延长20天;2.然后就是责任认定,如果只是小事故的话,那就5天就能搞定了,稍微严重一点的15天,最严重的那就要20天咯;3.接下来就是看看你有没有受伤,如果需要做伤残评定的话,大概要等15天才能知道结果;4.最后就是关于赔偿的问题,我们会给你30天的时间来和对方商量解决方案;5.当然,如果你犯了错的话,我们也会对你进行相应的处罚,最长的时间是18个月。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以及责任方开始计算。如果在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会暂停,等障碍消除后再继续计算六个月。时效还会因为请求执行、责任方同意补偿、投诉或仲裁等情况而中断,并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申请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诉讼纠纷一般六个月内审结,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