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房子是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需双方
协商一致。
若决定
卖房偿债,要共同
签合同等文件。
2.
债权人起诉偿债,法院可能查封、
拍卖房子。
若为唯一住房且
符合条件,可申请保障
居住权。
3.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
共同财产,登记方不能擅自处分,另一方有权撤销。
4.
夫妻离婚时,要分割
共同债务和房子,可协议约定,无法达成协议则诉至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有一套共同房产。因家庭经营欠债,债权人起诉要求偿债。小朱认为应出售房屋偿债,小丽则觉得不应卖唯一住房。此外,小朱瞒着小丽欲私自出售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后二人决定
离婚,对于共同债务的分担和房子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案情分析: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若要出售房屋偿债,应共同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
2、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可能对房子进行查封、拍卖等
执行措施。但此房是夫妻唯一住房,若符合法定条件,可向法院申请保障基本居住权。
3、房子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属共同财产,小朱擅自处分的行为,小丽有权要求撤销。
4、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和房子,可协议约定分担和归属,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法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