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可以
起诉确定股东资格。
实际
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但未在公司登记等文件中显名。
起诉时需证明实际出资,且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若能提供出资协议、转账记录等
证据,诉求更易获支持。
法院会综合考量各项因素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协议,约定小朱出资,以小胡名义向某公司投资,小朱为隐名股东。后公司经营良好,小朱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但小胡拒绝,称自己才是合法股东。小朱遂
向法院起诉,要求确定其股东资格。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朱与小胡之间有
隐名投资协议,小朱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股东资格,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2、法院会审查小朱是否满足显名化的条件,若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知晓并认可小朱的隐名股东身份,小朱的诉求可能得到支持;若不满足该条件,小朱难以被确认为公司股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