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住房公积金属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若双方无特别约定,都有权参与分割。
2.分割方式多样。
可先协商,达成一致分割方案;
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3.提取分割需
符合条件。
要按
公积金管理规定,满足相应条件才能提取,按法院判决或协议分割公积金。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
分割财产时,对于小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产生争议。小丽认为住房公积金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而小朱则觉得住房公积金是自己工作所得的特殊款项,不应作为
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小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是在其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因此,法院在审理时,会将小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保障双方在
财产分配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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