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挪用公司公款超400万未还,可能涉及
挪用资金罪或
挪用公款罪。
2.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犯此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400万以上属
数额巨大,判三年至七年
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
国家工作人员犯此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400万以上一般属
情节严重,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不退还,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
4.
量刑会综合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等情节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小丽是国家机关的
公职人员。小朱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450万用于个人投资,一直未归还。小丽则挪用了公款420万用于偿还
个人债务,也未退还。公司和相关部门发现后分别
报警,两人被依法
逮捕,案件进入
司法程序。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公司工作人员,挪用公司资金450万未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因其挪用资金数额在40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会结合其挪用用途、时间等情节综合判定。
2、小丽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420万未退还,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400万以上一般属情节严重,她可能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认定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最终量刑需综合多方面情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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