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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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只是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既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其法律后果是返还财物、缔约过失责任、行政处罚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生效后,行政许可自始无效。若撤销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受损,政府部门应依法公正赔偿;但如申请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撤销后其获利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无效或撤销后,自始无法律效力,不论是否欺诈登记。当事人丧失夫妻权益和义务,子女权益按民法典规定。财产分割按共识执行,未共识则法院以善意方利益为据。无效婚姻期间,无辜方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婚姻无效或撤销后,自始无法律效力,不论是否欺诈登记。当事人丧失夫妻权益和义务,子女权益按民法典规定。财产分割按共识执行,未共识则法院以善意方利益为据。无效婚姻期间,无辜方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可撤销婚姻自成立起即无效,夫妻权益及义务不成立。共同财产需双方证明个人所有后处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默认共同所有,协商解决。婚姻所生子嗣的亲子关系和抚养问题,依照现有父母子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