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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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175之一,欺诈取贷致金融机构重大损失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加重罚金。单位犯罪除罚金外,对直接负责人及责任人按同样标准惩处。

金融票据诈骗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票据,冒用他人票据,签发空头或与印鉴不符支票,以及出票人欺诈性签发无资金保证或虚假记载的票据,根据不同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量刑为五年以下至无期徒刑,并处2万至50万罚款,可能涉及没收财产。

金融凭证诈骗和票据诈骗的量刑标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欺诈手段集资,涉案金额大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款二至二十万;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五至五十万;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罚款五至五十万,或没收全部财产。

金融票据诈骗犯罪的司法裁量标准如下:诈骗金额较大者,判票据诈骗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2-20万元;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处5-10年有期徒刑,罚金5-50万元;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和涉案金额而定。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