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开庭后六个月未收到
判决书,先明确审理程序。
普通程序审限一般六个月,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通常不可延长。
2.若未超审限,耐心等待即可。
若已超审限,可联系承办法官询问进度与未判决原因。
3.也能向法院
立案庭、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监督。
还可拨打
诉讼服务热线督促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的案件开庭后,六个月过去了仍未收到判决书。小朱对此十分不解,认为法院拖延判决,而小李觉得可能有合理缘由,双方在是否应催促法院出判决上产生争议。小朱不知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遂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案情分析:1、需先确定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若为普通程序,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为简易程序,审限则是三个月且通常不能延长。
2、若未超审限,小朱可耐心等待。若已超审限,小朱可联系承办法官询问案件进展和未下判决原因,也可向法院的立案庭、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监督,还能通过拨打法院诉讼服务热线等渠道表达诉求,督促法院尽快作出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